新闻及通知

深圳机场“客改货”航班开航指引

新闻及通知2020/04/06

一、前提

中外航空公司获得中国民航局“客改货”航班许可申请批复后,可在深圳机场执行“客改货”航班。

民航局4月3日下发局发明电[2020]810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国际航空货运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明确缩短航班计划审批时间,主要将定期货运航班、加班和包机等性质的货运航班许可申请和预先飞行计划申请时限调整为提前1天,且暂不需要时刻协调。《通知》同时发布了国内外航空公司“客改货”航班许可申请简易流程。详情见附件。

二、深圳机场联系方式

(一)业务接洽与联检协调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航空物流事业部业务发展部副部长苏建楚,邮箱:sujianchu@szairport.com,电话:0755-23457389;业务发展部经理唐珂,邮箱:tangke@szairport.com,电话:0755-23456566

(二)安全保障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航空物流事业部安全服务管理部副部长李亦林,邮箱:liyilin@szairport.com,电话:0755-23457419

(三)地服及现场保障

深圳机场地面服务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许菲勒,邮箱:xufeile@szairport.com,电话:0755-23458566。

(四)协议签署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经理任杨,邮箱:renyang@szairport.com,电话:0755-23457155。

深圳机场国际货站销售市场部高级经理彭捷,邮箱:jenny.peng@iccs.com.cn。电话:0755-29982766。

(五)防疫办

电话:0755-23458003,0755-23458004

三、具体步骤

(一)通知深圳机场

航空公司如有在深圳机场运行“客改货”航班的计划,需提前以正式发函的形式告知“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可将函件发给航空物流事业部业务发展部联系人。

(二)签订协议

1.与深圳机场签订地服协议

航空公司需联系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签订航班服务合同、航班地面服务代理合同、航班机务合同。需明确“客改货”航班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客舱不载客,仅使用客机腹舱运货。

(2) 客舱不载客,但需要在座位或行李架上放置货物,以辅助腹舱运货。

(3)客舱座位拆除,增加货物放置空间。

深圳机场地服人员进入客舱装货需额外支付费用,额外提供的人员数量可根据货量情况进行调整。协议细节由航空公司与市场发展部沟通确定。

2.与国际货站签订货物操作协议

航空公司需联系国际货站签订货物操作协议。

(三)与深圳机场地服公司确定保障细节

1.人力需求

若在客舱中载货,航空公司需与地服公司沟通明确进入客舱装货的地服人员的合理数量。

2.设备需求

航空公司需告知地服公司需要使用何种设备,如需要防护服等其他物料,一并提前告知。

3.装货指引

若客舱需要装货,航空公司需提供整套装货指引,并负责货物的放置安全性和配载配平,固定客舱货物的物料由航空公司负责提供。

4.沟通反馈

上述沟通内容明确后,航空公司需反馈给市场发展部,并在协议中体现。

(四)现场保障

深圳机场地服工作人员在为航空公司提供保障之前需做好自身防护。若航班执行过程中出现任何计划以外的情况,请及时反馈给航空物流事业部。

(五)培训与优化

部分航空公司已有“客改货”航班保障培训计划,同时深圳机场地服公司也初步制定了客舱装货操作流程,航空公司和地服公司可考虑将双方培训机制融合。

四、机组出入境

机组出入境防疫事宜参照《深圳宝安国际机场防控新冠肺炎境外输入工作方案(第八版)》,如后续有更新版本,可联系防疫办。

(一)隔离地点

所有机组均在深圳机场大酒店隔离。

(二)隔离时间

入境机组需隔离14日,隔离期间可以且仅可执行国际货机或者客改货航班,但若再次入境,隔离时长重新计算。   

(三)出入境地点

机组若在深圳出境,只能在深圳入境,严禁在国外执行其它航班从中国其他城市入境。

(四)机组接送

进出机场的接送机组车辆均由深圳机场安排。

(五)手续办理

航空公司办理机组出入境海关、边检手续,可联系泛亚、格鲁伯等专业公司代为办理。对于按照货机机组申报进出境程序、且首次执飞“客改货”航班的机组人员,航空公司需出具机组在14天内无国外旅居史的承诺。建议航空公司安排固定机组执行“客改货”航班任务。

附件: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国际航空货运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