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

国际货站一直致力于建设积极的安全和保安管理体系,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安保政策,对安全进行严格管理和持续改进,着力保障航空器及货物的安全,为航空公司、代理人、货主提供安全保证。

  • 对货物的安全控制

    1.1 根据民航相关法规,国际货站执行所有入库货物必须100%进行安全检查的规定:
    1.1.1 对于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以内装上飞机的出港货物,如果单件货物的尺寸和重量在X射线安检机的允许范围内,实行过机安检;
    1.1.2 对单体超大、超重等无法接受X射线安全检查的航空货物,则实行入库前开箱检查或其他民航认可的检查方式,入库后再进行隔离存放至少24小时的安检措施。

    1.2 对空运的急救物品、鲜活货物、航空快件等有时限的货物,优先进行安全检查。

    1.3 根据民航主管部门的要求,国际货站对代理人实行了诚信管理制度,对瞒报品名、违规交运危险品(或锂电池)类货物、使用虚假鉴定报告等行为,除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外,将同时记入航空货运代理人安全诚信档案,实施代理人安全诚信等级管理。


  • 对人员的安全控制

    2.1 货库区属于机场控制区,进出人员需要办理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区域代号为“F”。

    2.2 申办控制区通行证人员,需要通过人员背景调查。

    2.3 货库区人员进出控制,由机场派驻的航空护卫人员进行出入检查并执行24小时安全值守。

    2.4 非持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区。临时进入库区的人员,需到机场空防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并由货站工作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2.5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进入ICCS仓库办理相关业务的人员必须穿反光衣。


  • 危险品管理

    3.1 国际货站根据民航危险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在民航中南管理局进行了《危险品地面服务代理人》备案,操作人员均已接受相应危险品知识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2 对于目前运输量较大的锂电池类货物,国际货站按照以下规定和方法进行处理:
    3.2.1 根据IATA《危险品规则》,锂电池类货物被列为第9类危险品,其收运和仓储、装载等操作需要遵守危险品规则的相关规定。 3.2.2托运人在交运锂电池货物时,需要提供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UN38.3测试合格报告(第一次出运的报告可作为备案材料,后续同型号且在报告有效期内出运,不需再次提供)。
    3.2.3 国际货站现场人员和安检人员需要抽查锂电池型号是否与申报一致、以及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标记标签是否粘贴标识正确等。


  • 监控系统

    货运站在其各主要部位均设置了CCTV监控系统,并实施24小时专人监控和录像,图像资料保存三个月。

  • 库区防火

    根据国家消防法和其他技术设置要求,国际货站设置了: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控制器、感烟探测器、声光报警器、防、排烟系统等符合法规规范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并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测试和检查、维护,以确保这些设施的完好和运行正常。

    消防报警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守,并每2小时进行建筑防火巡查,以保证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